达州太平洋产险
发布时间:2023-09-02 09:01
作者: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中心支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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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说险及时报案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01太保财险认真贯彻落实银保监会要求,在不断加强服务,提升消费者体验的同时,积极开展消费者教育宣传,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教育宣传金融消费者法定权利,切实维护消费者财产安全权、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、依法求偿权、受教育权、受尊重权、信息安全权八大权利,通过开展系列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,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,保护消费者权益。 2023年,太保财险四川分公司将聚焦保险消费,服务全流程环节的各个场景,精心编写消费风险提示案例,定期发布“以案说险”消费风险提示,提示广大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远离非法“代理维权”、非法集资、非法放贷、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,帮助消费者不断提升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,欢迎广大消费者持续关注。02案例简介 某建筑公司,2022年07月份为自己员工罗某购买了一份意外保险,保险期间1年,天有不测风云,人有旦夕祸福。2022年09月罗某不慎发生严重车祸当场身故。事故发生后某建筑公司及时向公司报案,公司随即进行现场查勘。事故处理完毕后家属前来公司申请理赔,工作人员现场为其家属办理了理赔案件受理,经公司审核无误后,于次日结案。03案例分析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:投保人、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,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一条规定:消费者因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。 此案中,消费者某建筑公司在出险后,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04消费风险提示 1.条款中关于意外伤害的定义是“外来的,突发的,非本意的,非疾病的”客观事件为直接且主要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。通常不属于意外伤害的事故包括个体食物中毒、过敏、猝死。 2.当疾病与意外多因素共同作用引发保险事故时,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判断,必要时可由双方指定的专业鉴定机构实施责任判定。 3.发生保险事故后请务必于48小时内致电95500及时报案可以让保险公司尽早核实事故,提供理赔服务指导,使您尽早获得理赔。若由于未及时通知导致事故难以确定,将有可能导致保险公司不能快速为您做出理赔决定,影响您的权益。